2020年10月10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函復湖北省發改委,經研究并商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和國鐵集團,原則同意《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發展規劃綱要》,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由湖北省政府印發實施。
武漢新港管委會前期按照國家部委及省、市要求,數易其稿并經相關專家評審論證,組織編制完成了《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發展規劃綱要》。今年5月14日,經報湖北省政府同意,《規劃綱要》正式上報國家發改委審批,該項工作被列入武漢市爭取國家部委支持事項之一。
國家發改委函復指出,建設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對于充分發揮武漢市區位優勢,提高長江航運質量和效益,提升長江黃金水道功能,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函復要求,建設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正確把握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總體謀劃和久久為功、破除舊動能和培育新動能、自身發展和協同發展等關系,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強化以鐵水聯運為重點的多式聯運體系,推進港口智慧化和綠色化發展,提升現代航運服務功能,增強上下游港航資源配置能力,加強改革創新、戰略統籌、規劃引領,為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函復強調,《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發展規劃綱要》要做好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有關規劃、政策的銜接,充分吸納有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其中涉及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相關工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推進。并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內容后,由湖北省政府印發實施。來源:湖北省交通運輸廳